李镇西先生在开幕致辞中表示:
对许多孩子来说,教育幸福感的失去,往往来自大人们对他们的苛求。无论家长还是教师,总是以完美的眼光去打量孩子,甚至用圣人的标准去苛求他们。严谨地说,“不完美”并非是孩子的权利,而是一个人的天性。不完美,不是孩子的缺点,而是人的特点。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名誉理事长
青少年幸福感不完全依靠学校、家庭来完成,它是一种社会文化,所以构成比较复杂,但是我们也能通过社会文化来努力。对中国而言,就是这种高度竞争化的教育,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在这种竞争环境下,教育就是考试,教育就是排名。这种教育的现实会极大破坏学生对学习幸福的感受,这是一个影响幸福感比较突出的问题,其他影响方面也有很多,比如校园霸凌等等,但最主要的还是中国应试教育对学生的压力和伤害。
丹麦 - Hans Henrik Knoop(汉斯·亨利克·努普)
丹麦奥胡斯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丹麦教育福祉首席专家
我认为幸福是一种正向的状态,包括个人的高满意度、意义感,目的感。说的简单点,就是自我感觉很棒。而有意义的人生,就在于能用很乐观的视角去看待幸福。对一个人而言,如果他感觉当前生活有价值,并且看待事物正向、积极,这一切就会给他传递一种感觉认知,那就是:人生有意义,如果他们感到目前的生活是有意义的,他们也自然而然会感到幸福。所以如果让我给幸福下个定义,那就是个人对当下感觉有意义、对未来有希望。
中国 - 李镇西
成都武侯实验中学原校长、新教育研究院院长、中丹教育论坛中方主席
教育本身就意味着给人幸福,而学生的幸福又体现在两个方面,他们在获求知、思考创造、学业成功上可以体会到幸福,但与此同时,成长本身就伴随着幸福与快乐,与朋友的友谊瞬间、在班集体感受到的温暖、又或是与小伙伴们户外嬉戏、感受青春激情被随意挥洒的快乐,这些都是“幸福”。除了学生,教师的幸福也很重要。我们常说教师的奉献,但却不能忘了教师的幸福。教师的幸福也有很多来源,如发自内心的职业认同、克服难题、取得进步的成就感;取得进步的还有赢得社会尊严、他人信任、学生依恋的自我肯定;同作为教师群体的尊敬也可能是教师的幸福源泉;但同样,不能回避物质方面,教师也需要“衣食无忧”的幸福;最后,教师的幸福也来自于事业追求极致的幸福,不断超越自己,这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