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效实施、全区大中小学一体化劳动教育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意见》分四个部分,明确了新时代全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力争到2025年,建立健全劳动教育长效机制、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配齐建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完善督导考核评价体系,努力打造劳动教育品牌,创建劳动教育示范基地100个,劳动教育示范学校300所,形成100门劳动教育精品课程。
根据《意见》,我区将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小学低年级阶段注重劳动意识启蒙,中高年级阶段注重卫生、劳动习惯养成;初中阶段增加劳动知识、技能;普通高中阶段注重丰富职业体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高等教育阶段要注重创新创业和公共服务意识培育,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
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科学合理安排课外劳动时间、创新劳动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劳动实践场所、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劳动教育的重点。《意见》明确,中小学劳动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中小学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的劳动时间,小学1至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也要明确学生生活劳动事项和时间。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普通高校确定劳动月,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将劳动教育教学成果纳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评奖范围。自治区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职业院校和高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配齐劳动教育必修课专任教师,配齐区、市、县三级专(兼)职劳动教育教研员,加强对本地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
《意见》还明确,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配置劳动教育资源,安排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确认一批学工实践基地,认定一批服务性劳动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扩大职业院校实训实习基础设施的使用效能,为中小学和普通高校组织学生劳动提供所需要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