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宁夏初高中语文学科互联网+教学教研背景下的
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及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研室,宁东教育办公室,厅直属中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为提高宁夏初中语文教师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解及使用能力,并为提高宁夏初中语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统编版语文教材的使用能力;同时也为增强高中语文教师对《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理解能力及使用能力,根据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2019年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宁夏中学语文学科“互联网+教学教研”背景下的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学习及准备
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各市县区初高中学校语文教师对照和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进行学习;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深入学习研究,探索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形成新的教学理念。系统梳理文件及课标的要求,注重对文件及课标学习成果的理论提升,形成模式和策略,突出亮点和特色。总结经验,形成成果,完成总结。
各市、县(区)教研室、各学校要加强宣传,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本次评比、学习和交流活动中去,从而进一步改善教学行为,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
全区初中、高中在职在岗语文教师。
三、评审方式
1.评选、交流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2.初高中语文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为一组,教学论文为一组,分别单独评审。
3.各市县区教研室初评,参赛学校于2019年10月20日前将参赛材料提交当地教研室。厅直属学校在校内进行评选后上报教育厅教研室。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只提交电子版,教学论文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市县区对各学校提交的参赛作品等进行评比审核,最终上报指标分配请见附件1。审核通过后通知参赛教师上传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和教学论文(详情请见“参评要求”)。
4.2019年11月1日前各市、县区教研室将审核通过的参赛申报表统一(详情请见附件2)报送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安奇老师处,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不接收教师个人材料。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将按照各市县区提交的名单进行最终评审。
5.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20日为自治区级评审交流阶段。
(1)教育厅教学研究室聘请初中组和高中组两个专家组对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及教学论文进行网络评选。同时,欢迎广大教师踊跃观课、主动评价、积极留言。留言及网络评价意见将作为评审参考。
(2)评奖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若干,成绩综合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得出。教学论文单独评选。有特色的成果将推荐参加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的评选,并在全区语文交流活动中现场展示。
四、参评要求
1.每组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必须为同一课题。
初中必须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论文写作。论文在“知网”查重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随论文上交,查重率不超过20%。
高中必须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可参考统编版高一语文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论文写作。论文在“知网”查重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打印《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随论文上交,查重率不超过20%。
2.请各市县区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背景下语文课堂教学的新形式,探索运用虚拟现实技术(VR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共享平台等教学方式和方法,争取每节课在某一方面有所体现。
3.本次评选交流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作品上传和材料报送
上传和报送的作品和材料包括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教学论文等材料。同时填写“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
1.经过各市县区初选,课堂教学录像、教学设计及教学论文于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之间使用教育云账号登陆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xeduyun.com)首页,点击轮播图“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进入网络评选活动页面,点击“我要参赛”,按照操作向导完成作品提交即可。
上传的课堂教学录像和教学设计必须一致。课堂教学录像时长45分钟左右,视频格式:H.264+AAC编码的 MP4文件,码率为 0.8-2Mbps,分辨率不低于 720*576,600M以内。
2.提交“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见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按“市县区+学校+教师”的方式命名,打包压缩,各市县区教研室于2019年11月1日之前发送至邮箱ycyz@163.com。同时,将 “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808室安奇老师处。
六、活动联系人
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安奇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邮编:750011
联系电话:0951-5559253 13895007156
附件1:各市县(区)名额分配表
附件2: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宁夏教育厅教学研究室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各市县(区)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初中名额 | 高中名额 | 单位 | 初中名额 | 高中名额 |
银川市 | 20 | 20 | 同心县 | 10 | 5 |
兴庆区 | 20 | 无 | 红寺堡区 | 5 | 2 |
金凤区 | 10 | 无 | 固原市 | 10 | 10 |
西夏区 | 10 | 无 | 原州区 | 10 | 2 |
永宁县 | 10 | 5 | 彭阳县 | 10 | 5 |
贺兰县 | 10 | 5 | 西吉县 | 20 | 5 |
灵武市 | 10 | 5 | 隆德县 | 10 | 5 |
石嘴山市 | 2 | 6 | 泾源县 | 10 | 5 |
大武口区 | 10 | 无 | 中卫市 | 20 | 10 |
惠农区 | 10 | 无 | 沙坡头区 | 10 | 无 |
平罗县 | 10 | 5 | 中宁县 | 10 | 5 |
吴忠市 | 20 | 10 | 海原县 | 10 | 5 |
利通区 | 10 | 无 | 宁 东 | 2 | 无 |
青铜峡市 | 10 | 5 | 厅直属 | 2 | 5 |
盐池县 | 10 | 5 |
附件2:宁夏初中、高中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宁夏( )市县区(初中、高中)( )学校语文学科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单位及作者 | |||
教学内容 | |||
教学设计 | |||
教学论文 | |||
做课教师 | 电话 | ||
参赛学校意见 (盖章) |
签名 时间 | ||
市县区教研室意见 (盖章) |
签名 时间 | ||
自治区教研室意见 (盖章) |
签名 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