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其他文章
冯丽娟工作室2019年9月——2020年7月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者:冯丽娟发布时间:2020-06-03 11:14:46阅读(321) 评论(0) 举报
冯丽娟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
(2019.9-2020.7)
为充分发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名优教师梯队建设步伐,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促进全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推进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命名首批(2017)“乡村教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宁教师【2017】2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定位
名师工作室是在盐池县教体局领导与师资培训中心指导下,以名师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是由名师为带头人、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团队。名师工作室建设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聚焦课堂教学改革,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
二、工作目标
(一)打造名师团队
组建以区市级骨干教师、区级拔尖人才、市级名师为主要力量的名师团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加快名优教师向研究型、专家型教师转变步伐。
(二)培养后备梯队
选拔具有发展意愿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参与名师工作室学习,提升其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批名师后备梯队人选。
(三)创新发展平台
搭建促进名优骨干教师、青年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基地、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三、工作任务
(一)培养培训优秀教师
通过课题研究、现场指导、专题研讨、说课上课评课、观摩考察等形式对青年优秀教师进行培养和培训,引领他们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在工作周期内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以工作室主持人的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的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三年为一周期,名师工作室至少要完成一个自治区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在正规刊物发表或在各类评比中获奖。
(三)培育教研基地学校
确定教研共同体牵头学校(幼儿园)为教研基地学校,以教研基地学校为中心建立名师工作室,利用名师工作室优质资源,对教研共同体各成员单位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并开展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师徒结对、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提升教研共同体内对应学科的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四)构建网络研修平台
依托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网络空间,开展网络教学研究和课程教学研讨,在线解答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建立个性化教案设计、教学反思记录、教学个案分析、教学课件、教师成长专题讲座等方面内容的教育教学资源库,使之成为成员信息交流、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推广教育教学成果
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以论文、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纪录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县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定期组织工作室全体成员开展送教活动。
四、工作职责
(一)主持人职责
1、制定计划。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规划、研究课题、培训方案等。任期结束后完成名师工作室总结报告。
2、带教引领。主持人采取个别与团队相结合的互动、开放的带教模式,提高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每月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指导各成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3、指导研修。建立工作室成员个人成长档案,对成员进行成长个案研究,全面了解成员的理论学习、教育教学等情况,帮助成员更好地实践课程改革;针对具体情况,帮助成员制订个性化发展目标;根据名师工作室计划和成员个人成长目标,指导其开展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考核评价。负责本工作室成员的考核,采取过程评价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成员进行评定。评定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5、拓展延伸。组织名师工作室成员深入教研共同体成员单位调研相应学科教学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学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作室成员与成员单位青年教师进行师徒结对,互帮互学,反思总结,共同成长。
(二)成员职责
1、制定计划。在主持人的引领下,结合个人实际,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2、接受指导。在主持人的引导下与名师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接受主持人的指导、检查、评估,完成作业,保证出勤,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学习结束,完成个人总结报告。
3、形成特色。在主持人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年在名师工作室或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三年内承担2次县级公开课,争取三年内承担1次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研修结束,完成个人专业发展报告,写出不少于3个“典型课例”的教学案例和反思,并递交具有自己教学风格的常态课堂教学实录代表作2节(光盘2张)。
4、提升能力。参与主持人的课题研究,在主持人的引领下,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争取三年内在正规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
五、建设要求
1、原则上以盐池县区域教研共同体为单位组建名师工作室,设在教研共同体中的牵头学校,以教研共同体、名师姓名、学科或专业特色、特长命名。
2、每个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成员组成。主持人由教研共同体牵头单位中的名师担任,成员由教研共同体内成员单位中的优秀青年教师、各级骨干教师担任。
3、每个工作室的成员原则上由教研共同体成员单位的3-10名教师组成。
4、名师工作室由教体局认定并授牌,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面向教研共同体各成员单位招聘成员。
六、建设程序
(一)建立基地
原则上以区域教研共同体中的牵头单位为名师工作基地学校,负责建立名师工作室,提供工作条件,保证并督促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
(二)确定主持人
按照《关于遴选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的通知》(盐教师函(2018)15号)要求,由师资培训中心从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上报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中评选确定,原则上由各教研共同体范围内的区市级骨干教师、区级拔尖人才、市级名师担任。
(三)选拔成员
由师资培训中心将各中小学幼儿园推荐上报的名师工作室成员的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主持人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
(四)上报审核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县师资培训中心审核、备案。
(五)签订协议
依据名师工作室工作要求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师资培训中心与工作室主持人签订《盐池县名师工作室协议书》,明确工作要求、义务和权力。依据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盐池县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明确周期工作目标,规定双方的权利与职责、工作任务等。
(六)挂牌运行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命名各工作室,授予聘书和匾牌,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七、管理与考核
(一)组织管理
1、为加强对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和管理,成立盐池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师资培训中心。
2、教育股负责审查工作室培养目标和组建方案,协调局有关股室和学校,为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提供相关支持。
3、计财股与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经费保障,落实工作室开展工作经费,并监督审核使用情况。
4、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对名师工作室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审核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总结,负责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名师工作室网络空间的申请与运行指导;协调工作室之间各项具体活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工作室及其成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负责资料汇集和整理,总结优秀教师成长规律。
(二)考核评估
1、实行年度过程性考核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进行年度过程性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考核组将下达整改通知,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该工作室并摘牌。
2、实行周期终结性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考核方式,在三年周期结束后,对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进行终结性考核。合格以上者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名师工作室。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该工作室并摘牌。
3、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出名师工作室,同时按规定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八、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适当减少工作室主持人事务性工作。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
师资培训中心每年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安排名师工作室工作经费。每年给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开支,包括指导费、专家讲课费、资料费、课题研究费、差旅费、交通费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等经费。对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的名师工作室,由师资培训中心将活动经费划拨给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由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出经费使用计划报学校批准执行。
(三)政策保障
对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优先组织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在申报省级课题时优先推荐。名师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